昨天看到一篇文章说裸奔的事儿,其中提到一个问题,为啥有裸奔,但是没有裸坐裸站裸走裸散步呢,原因可能是这样的哈:第一呢,裸奔不是为了裸奔,而是为了吸引眼球的,一个移动的物体总是比一个静止的物体更有吸引力么,第二呢,当众裸体肯定是伤风败俗嘛,那肯定有警察要追啊,警察这一追,所以叫奔嘛。再看裸奔的人和警察之间的关系很有意思,表面上看来势如水火冤家对头,而本质上的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,如果裸奔的人屁股后面没有追着穿衣服的警察,裸奔的人也就丧失了奔的必要和理由了吧。所以啊,表面上看裸奔是因,警察追是果,而实际上的警察必然追才是因,裸奔才是果啊。你看刷存在感这件事情可以解释人类很多古怪的行为啊!今天你回复存在两个字,给你看文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