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 08
2015年 08

法官

0
2015-08-11
有个律师朋友跟我聊美国的司法体系,他说,其实美国绝大部分案件不是像电影里拍的那样,要组织陪审团旷日持久的打官司,美国司法体系其实非常实用化,大量案件走简易程序,法官自己就可以定判罚的结果。再比如说吧,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搞的是终身制,现在年纪最大的法官韦斯利·布朗,一百零五岁了!还带着氧气瓶上法庭判案子。这在中国完全不可设想,在中国法官年龄到了,你怎么也得退休啊?即使损失了一个老法官的宝贵经验,你也必须离开。所以那位律师朋友就感慨:最坏的社会是没规矩的社会。好一点的社会呢,是有规矩讲原则,但是一刀切的社会。而更好的社会管理水平则表现在不仅有规矩讲原则,而且可以在规矩和原则中允许个体经验和价值的充分发挥了啊!今天您回复“法官”两个字,给你看一个美国著名法官是怎么看这个问题的。

相关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