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前几天,我借宣明栋老师的一篇文章在讲,千万不要把主动权和选择权搞混。因为选择权是一个非常有欺骗性的东西。
2. 比如,有一个很著名的电视节目叫《非诚勿扰》。女嘉宾站一排,男嘉宾就一个。那站在男嘉宾的角度看,说我有选择权啊,那么多女性站在我面前可供挑选;而站在女嘉宾的角度看呢?是我才有选择权啊,我可以随时选择牵手还是灭灯。那请问,到底谁才有选择权呢?
3. 在职场上也一样。有经验的招聘经理都知道,看起来是自己在筛选简历,在面试求职者。但是真正有竞争力的求职者也是在借这个机会看这家公司。所以,招聘经理这个岗位有一半的职能不是挑选对方,而是在展现自己。
4. 这在算法时代,就尤其严重了。我们的每一个选择,都是在实现自己的偏好,同时也是在暴露自己的偏好。